(1)甲醛: 甲醛为较高毒性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高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 织确实为致癌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的突变物之一。 研究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进癌变作用。大量文献记载,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面在 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和免疫力异常等方面。室内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 0.5mg/m3时,可刺激眼睛,引起流泪;0.6mg/m3可引起咽喉不适或疼痛;浓度更高时,可引起恶心呕吐, 咳嗽胸闷,气喘甚至肺水肿;达到30mg/m3时,会立即致人死亡。 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各种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青少年记忆力和智力下降;引起鼻咽癌、结肠 癌、脑癌、细胞核基因突变、抑制DNA损伤修复、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新生儿染色体异常,甚至可以 起白血病。在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孕妇和老年人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也就更大。 (2)苯类物质: 苯类物质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及苯乙烯等。 苯类物质主要以蒸汽形式被吸入,其液体可以经皮肤吸收和摄入。它们主要对眼、呼吸道和皮肤有强 烈的刺激性作用。 苯对人体的造血功能有抑制作用,会使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苯对造血系统造成危害,可致贫血 、感染、皮下出血等。长期低浓度暴露会伤害听力、头痛、乏力、嗜睡、面色苍白、视力减退及平衡功能 失调问题,皮肤反复接触导致红肿、干燥、起水疱,对人体有致癌作用,能发展为白血病,还影响生殖系 统,如出现月经不调等。在长期严重暴露后还会有遗传影响。 甲苯和二甲苯如用鼻吸进会使大脑和肾受到永久损害。如母亲在怀孕其实接触,毒性可能会影响婴儿而产 生畸形。 皮肤接触甲醛和二甲苯会产生干燥、皱裂和红肿,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还会使肾和肝受到损伤。 皮肤反复接触苯乙烯可导致刺激性皮炎及中枢和周围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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