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春节就快来临,这正是孩子们最快乐的日子,但此时,家长千万要关注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尤其低龄儿童,更是重点监护对象。多一分注意,少十分伤痛。别让意外伤害,终结了孩子的快乐和家庭的幸福。
3龄女童误坠水井中
去年5月,王小均为了让3岁的女儿兰兰上学方便,租借了位于金山区漕泾镇的鞠家房屋。鞠家门口西南角有口水井,两户人家日常都使用该水井。鞠家打完井水后,经常将防护井盖放置一边,让王小均十分担心女儿的安全。他多次向鞠家提出,但对方总答复搬不动井盖,一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王小均只能拿了块木板盖在井上。
去年9月8日下午,兰兰从幼儿园被接回了家。但等王小均淘好米出门,发现兰兰已经失踪。经过一番搜索,最终在水井中才找了孩子的尸体。王小均得知,当天下午鞠家使用井水后又没有盖好井盖。为此,他向法院起诉,要求鞠家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16万元。鞠家却认为,村委会才是水井的所有人,兰兰的死亡是因为王小均监护不当,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金山区法院对此案认定鞠、王两家都应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来防止伤害发生。事发当天王小均夫妇都在家,却忙于琐事没有看管孩子,应当自行承担80%责任,而鞠家承担20%责任,赔偿王家3.3万余元。
9岁男孩贪玩溺水景观湖
去年7月24日晚6时许,刘家夫妇带着9岁儿子蒙蒙到小区附近的景观湖边乘凉。妈妈带着儿子到水中玩耍,父亲在岸上观看。母子上岸后过了20分钟,调皮的蒙蒙便脱去衣裤单独到水中玩耍。没想到,不一会蒙蒙就不见了踪影,焦急的妈妈急忙叫来联防队员,一起寻找,又向110求救。闻讯而来的父亲跳入湖中仔细寻找,将儿子从湖中救起,但最终蒙蒙因抢救无效身亡。刘家夫妇俩认为,该景观湖的开发管理公司疏于管理,对儿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
对此,景观湖的开发管理公司认为,他们已经在湖边设置了不准游泳的警示牌,并采取了派保安在湖边巡查等措施。“景观湖不是游泳场,但部分群众不顾劝阻,执意在湖中游泳、洗澡,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管理公司认为他们已尽到管理职责,对蒙蒙的死亡没有过错。而家长放任孩子独自在湖中玩,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宝山法院对此案判定,景观湖管理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而刘家夫妇既然对景观湖结构、深度都不了解,更不应让蒙蒙独自下湖玩水,所以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对蒙蒙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失去了孩子,一个家庭几乎永远地失去了快乐,而且这个阴影将伴随着父母的后半生。究其原因,很多都是由于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上述两起案件中,家长都承担了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日前,一项全国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儿童伤害在调查人群中总发生率为16.5%,从年龄上看,1到5岁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最高;孩子最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场所是家或宿舍,已经占到总意外伤害发生例数的43.2%;其他依次是学校/幼儿园、街道/公路、游乐场所。此外,调查还显示,儿童最易在进行娱乐活动时发生意外伤害(占总体的44.6%);其次为体育活动、休息或进食时、洗澡或上厕所、学习、步行或上下楼梯、乘坐交通工具时。
家长虽然无法做到无时无刻陪伴孩子身边,但是,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监护和看管意识,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害,同时指导子女如何应对,加强子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儿童伤害预防急救措施
跌落:窗户边不要放可攀爬的桌凳;窗户上装一定高度的栏杆;窗户保持关闭,确保儿童不会爬出去;阳台栏杆间的宽度要不易孩子钻出。
中毒:孩子误服毒物,立即打120;去医院时一定要带上所误服的毒物或药物;如果是强酸,只能用干布擦,并立即送医院;毒物不小心伤了眼睛,立即用清水冲15分钟左右。
呼吸道异物:让孩子用力咳嗽,尝试咳出异物;反复拍打其背、胸和腹部,直到排出异物或急救人员到达;不要过于用力拍打,以免造成孩子胸腹部损伤;对停止呼吸的孩子进行人工呼吸。
烧烫伤:冷水冲洗烧伤部位10至30分钟,尽快送医院;不要给伤者喝水;不可挑破伤处水泡,不要乱涂药水或药膏;搬运时,应让伤者仰卧。
踝关节扭伤:立即停止活动;冷敷受伤处,48小时后再热敷;到医院进行X线检查排除骨折。
触电:移至通风口,解开衣扣、裤带;用凡士林纱布或盐水纱布包扎伤处,送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