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打开新房的门一看,头都炸了,地上都是水,屋顶全是洞!”开庭前,赵女士仍对两年前发生在自己家里的泡水事件愤愤不平。因楼上业主暖气管爆裂水流成河,物业便在赵女士家客厅、卧室等处的天花板打孔排水。为此,赵女士将物业告上了法院。
物业被判恢复房屋原状
今天上午10时,丰台法院缺席判决华野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赵女士的房屋恢复原状,退还赵女士物业管理费6000余元。
9时20分,赵女士早早来到法庭等候宣判。法官和众多的新闻记者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华野公司仍没有出现。赵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2000年8月,我与北京市华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花费90余万元购买了丰台恋日嘉园一套商品房。2001年5月房屋交付。2002年3月13日,我带着装修队到新房准备开工时,发现房间里全被水淹了,而阳台、卫生间和几间房屋的顶部共打了13个圆孔。”
原告不满判决要上诉
庭审开始后,被告律师辩称,打地洞排水是不得已的紧急避险方式,不然楼上业主新铺的地板就会因水淹而全部报废。
“打孔是为了保护楼上业主的利益,那楼下业主的利益就可以不顾吗?”赵女士认为,物业对那些孔只进行了普通封堵,并没有做任何防水处理。“楼上如再发生漏水事故,水又能顺着补过的地方把我家淹了!”
宣判后,赵女士对结果表现了不满。“买了衣服破了洞还能退哪,而我90多万买的房子打洞却没有给我任何赔偿!”她表示一定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