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市容的新条例,本月25日实施部分条款甚至比新加坡还要严厉,执法人力不足担心只是纸上谈兵。
记者区健妍、通讯员蒋明报道:昨天,广州市多个政府部门首次对外诠释了将于1月25日开始实施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处罚规定。特别提醒市民的是,今后若发现“房子外墙不及时清洁”、“商铺招牌有错字缺字”、“在道路两旁晾晒衣服”等有碍市容的现象,责任人将可能受到重罚。不少市容环卫专家认为“部分条例甚至比新加坡的市容环境政策还要严格”。
路宽超七米 两旁房子必须清洗
新例规定,位于广州主干道和主要街道两旁的住户、商户和企事业单位多了一项责任———“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如户主未按规定对污损的建筑物进行清洗或整饰,最高罚款1000元。”据悉,纳入此管理的“主干道”主要指的是全市范围内路宽大于七米的街道,例如:环市路、天河路、东风路等,北京路、上下九路、农林下路等商户林立的街道都在此列。
据了解,“罚款千元”的标准,是参照《广州市市容环卫管理条例》第35条的第五项而定的。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一位在农林下路经营服装店铺的陈女士,她说:“我们明白政府整顿市容的决心,但如果说,我不按规定清洗铺面的外墙,就要罚1000元,成本陡然增加,心理上很难接受。”据悉,未来城管人员对此问题的执法会非常慎重,对于初犯的市民和商户,主要是进行教育引导,屡次警告不改者则严惩。
招牌宣传牌 错字缺字主人受罚
商铺的招牌出现错字、缺字情况,是近年广州市民十分关心的“市容病”。以往广州的商铺招牌、宣传牌处于一种管理真空,为此,新条例首次明确,今后“门前招牌应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发现“犯规”,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执行的,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衣服晾出街 有碍观瞻执罚却难
新例还规定,临街住户和商户的“门前责任区域”不得乱堆放、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对此,昨天参加有关活动的一位市民代表不禁疑问:临街住户把衣物晾到道路两旁是否也是触犯条例?
对此广州市市容环卫部门表示,其实1997年出台的《广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仅明确规定不允许,而且违者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但据了解,这一违规现象的执法难度很大。
对于即将推出的新例,昨日一些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中,广州市爱卫办的有关负责人就提出疑问:“有了新法例和严规定,是否有足够的执法能力?”因为目前广州市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非常广,市容环卫只是其中一个领域。早前广州市很多市容管理规定,就因为执法人手不足等原因,变成了“纸上谈兵”。因此要使新例真正落实,市容环卫部门和城管部门仍需进一步协调,拿出最好的执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