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行动已经在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厦门、济南、郑州等很多地方引起连锁反应,而且各地模仿者也不断出现,对此风潮,业界褒贬不一,但有一共通之处即提示其运作者和参与者:一定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
1月14日,成都一位律师王劲夫通过媒体发出倡议,征集100人集资盖房。他给大家算的账是:为了节约买地成本,楼盘拟建成电梯公寓,并建成层高5米左右的假跃层式,每户面积为100平方米。初步测算,每户的总价款在15万元左右,集资者分三期付款——— 首期,初定5万元买地;二期,5万元修建房屋;竣工后支付余款,多退少补。据悉,他们近期将向成都市有关部门提交集资建房的相关报告和详细计划,并给个人集资项目取好了名字———大同花园,意为大家共同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此外,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牵头组织在该网站发出了厦门“集资建房召集令”;南京一位叫njhero的网友率先提出了个人集资合作建房设想,并牵头筹建“我爱南京自建/团购房俱乐部”……杭州、济南、郑州等越来越多的地方也开始涌现集资合作建房的声音或行动。
京城首例集资合作建房行动进展顺利。由于已经寻找到原定要求的300—500个志同道合的参与者,1月 15日、16日,“京城首例合作建房联盟”成立大会在北工大附中召开。会上,创始发起人于凌罡首先宣读了《合作建房联盟章程》。两天内就有200多人交纳了会员费。春节前后正式注册公司,估计在5月成立生效。
面对杭州、上海、成都等地正在酝酿合作建房的事,不少业内人士猛泼冷水,认为合作建房是可议而不可行,其中蕴藏的风险太多了。也有的专家提醒,我们在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合作建房这种新业态的同时,应该多一些风险意识。
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储亚洲律师也提醒说,许多人都是冲着便宜房子参加合作建房的,但事实上有些成本却万万省不得。合作建房有一些问题必须正视,首先是规划问题。由于开发者没有明确合作建房的特定对象,因此可能缺少住宅明确的发展规划;其次是产权问题。业主是所建房屋的出资者,是合作住宅的建设主体,如其产权不允许进入市场,将影响居民参与合作建房的积极性;再者是配套问题。单个的单体建筑会受到城市总体规划的制约,将来周边的物业配置将受到局限;第四是资金问题。易发生骗贷行为,导致集资建房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最后是风险防范机制问题。遇到土地贬值、股东退出等等问题怎么办?